寶潔狀告“海飛絲”
來源/青眼
近期,青眼號外注意到,廣州寶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寶潔)新增了數起開庭公告。廣州寶潔作為原告,起訴了廣州海飛絲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海飛絲)等近十家公司。
“啥意思?自己告自己?”一位關注到相關案件的行業人士提出了如是疑問。眾所周知,舒膚佳、海飛絲為寶潔集團旗下品牌,如今廣州寶潔將這些公司告上法庭,到底咋回事?
“海飛絲、舒膚佳、汰漬”……都被告了!
青眼號外了解到,此次廣州寶潔起訴廣州海飛絲的案由為“不正當競爭糾紛”。
那么,廣州寶潔與廣州海飛絲到底有無關系?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企查查信息顯示,廣州海飛絲成立于2020年9月,企業經營范圍為化妝品零售、互聯網銷售等。經股權穿透結果顯示,廣州海飛絲為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企業,與廣州寶潔并無關系,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鄭向陽也與廣州寶潔及其關聯企業并未有股權上的聯系。
既與寶潔無關,為何要以“海飛絲”作為企業名稱?就此,青眼號外聯系到廣州海飛絲。
針對企業命名一事,鄭向陽告訴青眼號外,“當初把海飛絲作為企業名是因為當時說是(與海飛絲品牌)有合作,但后來合作沒談成。現在準備過完節把公司(廣州海飛絲)注銷掉了。”就此事,青眼號外同樣嘗試聯系海飛絲品牌進行求證,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值得一提的是,青眼號外發現,今年來廣州寶潔作為原告,向多家企業發起了訴訟,且案由均為“不正當競爭糾紛”。
由上圖不難發現,廣州寶潔此次訴訟的對象主要為廣州地區的企業,且被告企業有一個較為集中的特點——企業名與寶潔集團旗下品牌名有高度重合,比如廣州海飛絲化妝品有限公司、廣東舒膚佳日化有限公司、廣州新碧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分別對應寶潔旗下品牌海飛絲、舒膚佳以及碧浪。
但上述被告公司與廣州寶潔均無股權上的關聯。
青眼號外進一步了解到,不正當競爭糾紛,是指由于生產經營者違反了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從而侵犯其他生產經營者或消費者權益,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引起的法律糾紛。這類糾紛通常涉及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擅自使用企業名稱;惡意詆毀他人商品;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他人商品獨有名稱、包裝和裝潢等。
其中,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擅自使用企業名稱等是不正當競爭行為中的典型表現。就此,也有行業人士指出,“廣州海飛絲或是用了海飛絲的品牌名而吃了官司。”
值得關注的是,公開信息顯示,上圖中汰一漬日化(廣州)有限公司、廣州汰漬企業發展有限公司已分別于2023年8月15日、2023年6月15日申請注銷了企業;廣州舒膚佳日化有限公司也顯示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而被列入經營異常。
此外,青眼還發現,廣州新碧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碧浪惠家日用品有限公司分別嘗試過注冊“新碧浪”、“新汰漬”的第3類商標,但均被駁回。
一大批寶潔們被蹭
青眼號外梳理發現,廣州寶潔不是唯一一個、也不是首個被“蹭”的化妝品企業。僅在全球化妝品十強企業、本土化妝品十強企業中,就有歐萊雅、雅詩蘭黛、貝泰妮、華熙生物等企業旗下品牌名被其他公司使用,但實際與正主并無關聯。相關企業的成立時間更是從2006年橫跨至2022年,且大部分企業登記狀態為“在營”。
其中較為典型的是汕頭市歐萊雅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汕頭歐萊雅)。據公開資料,汕頭歐萊雅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冊資本1000萬元,注冊地址位于汕頭市潮南區司馬浦港口下湖洋歐萊雅工業園。據股權穿透信息顯示,汕頭歐萊雅與歐萊雅中國并無任何關聯。
但在國家/地方藥監局化妝品抽檢工作中,汕頭歐萊雅曾分別于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因產品抽檢不合格被通報。比如2020年3月國家藥監局發布的關于34批次不合格化妝品的通告(2020年第21號)中,標示汕頭歐萊雅生產的某款面膜產品就被檢出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
此外,2020年,汕頭歐萊雅還因生產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細菌過濾效率(BFE)不合格而被罰款2萬元。
去年,一家名為華熙國際生物科技(廣州)有限公司的企業在小紅書平臺發布了一款名為“時光御齡精華霜”的產品,因產品設計與赫蓮娜品牌黑繃帶面霜極為相似且公司名與華熙生物相似,吸引了不少網友、業內人士的關注。
彼時,華熙生物方就公開回應此事,表明這家公司與華熙生物完全沒有任何關系,且已經在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湖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也告訴青眼號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其解釋道,“一般而言,若某企業注冊了相關商標,其他企業再以該商標名進行企業注冊,且會給消費者造成誤解的,屬侵權行為。”
與此同時,該律師也強調,現在法院裁判會考慮是否有將商標使用到商品上的情況。通俗理解,即A企業使用B企業的注冊商標作為公司名,但A企業不用在具體的商品上,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該字樣,B企業上訴A企業,還可能打輸官司。“法院是有這樣的判例存在的。”她補充道。
“打假”進入常態化階段
一直以來,化妝品行業“傍名牌”“搭便車”的現象可以說是屢禁不止。這不僅對品牌維權工作帶來不小的挑戰和困擾,一些仿冒商品在生產過程中對質量把控不嚴,容易出現安全事故,對消費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威脅,同時造成品牌形象破損。
但近兩年,品牌方明顯加大了維權投入,監管部門對于化妝品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也逐漸加大。
比如就在前不久,青眼在《寶潔起訴了它們!》一文中提及,廣州寶潔作為原告在全國各地就“侵害商標權”事件起訴了一批便利店、百貨店、水果店等。近5年,寶潔作為原告起訴侵害商標權的店鋪更是超過了900個。在本土企業中,今年7月,青眼同樣梳理發現,上海家化在2018年-2022年5年間,以商標侵權為案由起訴案件高達13000多起。
從監管層面看,針對企業“傍大牌”的行為,行政處罰也早已常態化。在今年8月廣州市監局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廣州三家企業均因生產或銷售一款包裝裝潢與“蘭蔻小黑瓶”相近似的產品被查,共計被監管部門罰款30萬元。而青眼號外注意到,這三家企業分別為涉案產品的委托方、生產商、經銷商。
要知道,在此前,化妝品委托方、工廠、商家同時被罰的案例并不多見,而此次處罰案例的公布,也體現出監管部門對于“傍名牌”現象打擊更加細致深入,將對行業形成有效震懾。
從行業層面看,去年,上海市奉賢區獲批建設“中國奉賢(化妝品)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廣州白云區建立了“白云區化妝品產業集群知識產權服務工作站”。進一步為企業維權提供了便利。
歸根到底,“傍名牌、搭便車”的行為嚴重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不僅給原品牌所有者帶來經濟損失和品牌形象損害,也扼殺了創新動力,影響整個行業的進步;同時,這種行為讓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健康安全受到威脅。
現如今,隨著品牌方、監管部門等加大打假、維權力度,將之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進行,相信一些“傍名牌”的行為終將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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