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聯董秘沈睿稱商標糾紛影響不大
法學專家認為,三聯商社前幾年業績并不好,從這個層面來判斷,三聯商社的商標價值一般,棄之也不可惜。
被商標專用權糾紛一案纏身一年有余的*ST三聯1月26日發布公告稱,公司中小股東訴公司原大股東三聯集團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一案有了最新進展。
根據公告顯示,2011年1月24日,公司收到最高院送達的[2010]民三終字第5號《民事裁定書》,駁回被告三聯集團對案件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上訴。“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大概6-9個月會有進一步的結果。”本案原告代理律師之一、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張玉成律師對《證券日報》說。
對于2010年前三季度實現1455萬元凈利潤的*ST三聯而言,如四季度經營無異常,2010年年報發布后復牌交易并非奢望,但與原大股東三聯集團商標糾紛卻仍讓許多中小股東如鯁在喉。
而*ST三聯董秘沈睿則在接受《證券日報》采訪時稱:“本案對公司的業績影響不好量化,但目前影響不大。”
商標之爭系因大股東易主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公開資料顯示,自國美電器成為*ST三聯第一大股東開始,三聯集團與*ST三聯關于商標的爭奪戰始終處于一觸即發之勢。
“從目前的種種跡象來看,一切糾紛都因控股權發生變動而引起的。”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勤國在接受采訪時對《證券日報》說。
2008年1月7日,因三聯集團擔保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的銀行貸款3900萬元,中信銀行濟南分行申請拍賣三聯集團持有的*ST三聯公司股票2700萬股。同年2月14日,山東龍脊島建設有限公司以約5.4億元競買成交獲得三聯商社2700萬股限售流通股,占總股本的10.69%,成為其第一大股東。而山東龍脊建設有限公司的控股方為國美電器。
同行是冤家,這一事件被看做是三聯集團與國美糾葛的起點。
2009年1月13日,*ST三聯發布公告稱,三聯集團認為,該次拍賣行為存在諸多可疑之處,故將國美電器有限公司、濟南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山東龍脊島建設有限公司、山東永道投資有限公司、中信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齊魯瑞豐拍賣有發公司訴至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判決上述拍賣無效,并要求被告連帶賠償損失5000萬元等訴訟要求。
失去大股東地位的三聯集團隨后開展了對“三聯”商標所有權的爭奪:遂即授權舊部組建了“新三聯”,與*ST三聯的賣場同街競爭。
有業界人士分析認為,失去了控股權的三聯集團意圖明顯,不再是大股東就不愿意*ST三聯使用自己的商標:“不僅不愿意為*ST三聯付出,連過往的付出也意圖收回”。
重組埋下“地雷”
但事實上,商標的訴訟糾葛所在還應該追溯到更早的*ST三聯的前身鄭百文時期,2000年,鄭百文遭到破產訴訟,停牌之后,三聯集團作為戰略投資人,將旗下的家電零售業注入該公司,實現借殼上市。
“三聯集團重組鄭百文時的承諾并沒有呈現。”*ST三聯董秘沈睿表示,當初重組之時,三聯集團曾許諾將三聯的商標注入上市公司。然而,“那時候的市場監管不像現在這樣完善,資產重組時關于商標權的問題留了一個不倫不類的‘伏筆’。”*ST三聯董秘沈睿說,“但這個并不對法律構成約束力。”
‘伏筆’在數年之后以訴訟的姿態呈現在了世人面前。
2009年4月14日,*ST三聯發布公告,自曝公司存在經營場所被侵占、與原控股投東及關聯公司關聯交易導致的訴訟、商標所有權爭端等“重大運營風險”,將矛頭直指三聯集團。同年5月,*ST三聯就“779479”號“三聯”商標合同糾紛起訴山東三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資料顯示,2003年,三聯集團與*ST三聯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中稱,如果三聯集團擬放棄三聯商標的使用權,應事先通知上市公司,并在公司同意的情況下,無償將商標轉讓給上市公司。但雙方的爭端集中在了該合同的生效前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許可人是“三聯”服務商標的商標人,許可人是被許可人的第一大股東。
沈睿所稱的‘伏筆’即:如果三聯集團不再是*ST三聯的控股股東,則商標權是否還歸*ST三聯獨家長期使用。
“三聯集團資產重組鄭百文時,如果沒有特意公開聲明三聯商社的商標權歸集團所有,則應該默認三聯商社的商標使用權歸上市公司即*ST三聯所有,這是商業慣例,并不受三聯集團是否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而變化。慣例做為一種間接法源,可以成為做出司法裁判的法源。”孟勤國解釋。
不爭也罷?
公開資料顯示,重組鄭百文時,三聯商社在全國家電零售商中名列前茅。多年的積累使其在山東的家電零售市場上占據了不小的市場份額。有業界人士稱,在和其的市場角逐中,國美電器、蘇寧電器一直非常吃力,因此萌生了借道資本占領市場的想法。
基于此,有業界人士認為“三聯”是一塊金字招牌,三聯集團成立“新三聯”并授權使用“三聯”商標等行為明顯損害了*ST三聯的利益。
顯然,中小股東們與三聯集團打官司討要商標專用權,也是抱著類似的想法。在這場商標之爭中,原告的訴訟請求包含兩項內容:禁止三聯集團向第三方(即新三聯)轉讓“三聯”商標的使用權;無償將“三聯”商標轉讓給三聯商社。有分析人士認為,這也從側面反映了中小股東對“三聯”商標含金量的信任。
但公開資料顯示,*ST三聯近幾年的業績一直不理想:2006年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1095萬,這一數字2007年約為–537萬,2008年約為–1.1億。到2009年,這一數字變更約為–3406萬,但同比出現了67.12%的增長,但依舊處于虧損狀態。直到2010年才實現了盈利。
“商標的價值是受使用者的業績和聲譽影響的,從公開的資料來看,在三聯集團擔任第一大股東的那幾年(注:2003年-2008年),三聯商社的業績并不好,從這個層面來判斷,三聯商社的商標價值一般,棄之也不可惜。”孟勤國分析。
對此,有業界人士分析,如果最終的訴訟結果對*ST三聯而言不盡如人意,也許*ST三聯要再次“改頭換面”。對此種猜測,*ST三聯董秘沈睿認為:“最終的結果,不會比現在更糟糕。”
。ㄗC券時報 見習記者 桂小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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