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表明:4成4S店反對使用汽車買賣示范合同
來源:
聯商網
2005-06-17 17:37
4成4S店反對汽車示范合同
汽車買賣示范合同雖然已經正式在我市10家汽車經銷商中推廣使用,但是負責合同推廣的有關人士昨日對記者稱,在全市眾多汽車4S店中,有40%持反對意見。
4成經銷商抵制合同
合同推廣之初,市汽車流通協會對眾多汽車銷售4S店進行了一次調查,結果顯示有40%的銷售商對示范合同持反對意見。與網上調查高達94%的支持率相比,巨大的差異凸顯出了消費者及汽車經銷商在對待合同上截然相反的態度。
為什么會有如此巨大的反差?為什么會有這么多的經銷商反對示范合同?他們到底在擔心什么?市工商局專業市場分局負責人黃志毅告訴記者,這種反差足以體現當今汽車消費市場“貓膩”甚多,簽訂示范合同之后,就等于暴露在陽光之下,遭到眾多經銷商的抵制也在情理之中。
最大阻力在“修換退”約定
在記者采訪的幾家汽車經銷商之中,他們不約而同地將矛頭直接對準了示范合同中關于“修換退”的約定。
機場附近一家著名品牌汽車的4S店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銷商其實分別受到廠家和消費者很大的約束。合同中將公里數或維修次數作為“修換退”的依據,實際上等于將很多屬于廠家的責任轉移到經銷商頭上。如果消費者都據此來找經銷商換車或退車,經銷商的利益誰來保證?
我市另一家汽車經銷商的有關負責人在合同推廣會上公開對記者表示,完全按示范合同來簽是不可能的。如果消費者拿著示范合同要求與經銷商簽,他也會簽,但他將同時與消費者就“修換退”的問題另行約定一些條款。
長期關注汽車消費維權的廈門九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世平對經銷商的擔心有十分清醒的認識。他表示,在拿到一個品牌代理權相當不易的情況下,與消費者發生糾紛時,就算得到法院支持,經銷商也不會與廠家對簿公堂。事實上,示范合同賦予了“修換退”十分廣闊的協商空間。從某種程度上說,這種協商空間對于處于強勢地位的經銷商還是很有利的。
不排除抽檢汽車的可能
合同制訂者之一黃志毅表示,如果一輛價值十幾萬元甚至數十萬元的汽車修了三次、五次還不能正常行駛,經銷商又怎么敢將這種產品賣給消費者?這種車消費者買來干什么?
黃志毅分析認為,經銷商的一些“灰色空間”無法繼續存在也是示范合同遭抵制的一個重要原因。眾所周知,消費者買車是需要提前支付定金的,有時定金比例高達100%,而什么時候交車卻是口頭約定。就算比約定時間延后了幾個月,經銷商也不用為此承擔任何責任,無償占用了消費者的資金。如果要現車則需加價,而這些都是業界的“普遍做法”,消費者一般對此都“束手無策”。
有40%的品牌經銷商對示范合同持抵制態度,黃志毅坦承合同推廣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針對一些品牌經銷商公開抵制示范合同的情況,黃志毅表示,作為商品流通領域的監管部門,市工商局有可能針對一些態度比較惡劣的4S店采取汽車抽檢的辦法,請權威專家全面檢查汽車的質量狀況。如果確實存在問題,依法嚴肅處理。 (廈門日報 記者盧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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