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顧客投訴 A 服務臺有權做出符合店內規定的顧客投訴;如果服務臺無法處理,值班經理5分鐘內不能做出處理,由值班店長出面處理。 B 值班店長需要先表明身份并將顧客帶離現場進投訴室。 C 值班經理有權進行200以內的賠償;值班店長有權做出1000元以內的賠償處理,并在次日會議上提出;1000元以上直接報店長并穩住顧客,表示次日將做出處理。 D 處理后值班店長需要繼續跟蹤處理情況。 E 對于惡意投訴的顧客,值班店長需要通知保安并帶至投訴室。 F 需要預支現金可通知收銀經理直接取錢后補手續。 2, 收銀線排隊 A 視情況將邊緣機臺的收銀員撤回主線。 B 值班店長視收銀線排隊情況從各處叫PC到收銀線打包。 C 值班店長有權讓任何有收銀經驗的人員上主線收銀。 D 值班店長安排人員打包或上主線,有不服從者,值班店長有權拉掉該人員胸卡。 E 值班店長需要督促值班經理在賣場內回收商品。 3, 員工工作狀態 A 值班店長在賣場和倉庫檢查員工/PC的著裝及胸卡佩戴,扎堆聊天情況,檢查賣場是否有暗促銷。按照公司規章制度有權對違規PC做出相應的處罰:連續兩次發現PC扎堆聊天,值班店長有權拉掉該人員胸卡,交給人事部備案,如滿三次,該PC辦理退場。 4, 應急突發狀況 打架:值班店長與保安主管共同到達事發現場緊急處理;如場面不能控制,及時報警。 媒體突發采訪:代表店方接受采訪。除值班店長本人,任何人不得接受媒體采訪。 意外傷害:值班店長視傷勢情況決定是否送醫院;值班店長有權在現金辦預支相關費用。 刑事案件:立即報警并要求保安部保護現場并維持現場秩序,同時尋找目擊證人。 意外恐嚇:立即報警,電話通知店長或者管理總監。 停電:組織保安部及相關人員維持現場秩序,第一時間通知技術部經理,進行安全廣播。 火災: 組織保安部人員現場撲救;無法控制時,組織義務消防員緊急疏散顧客,同時通知店長或者管理總監。 收銀線系統癱瘓:收銀部馬上起用手工收銀。通知IT和技術部,服務臺廣播致歉并安排人員在收銀線維護秩序;值班店長有權使用商場的商品作為禮品發放給顧客;單品金額不得超過_2_元 備注:監督值班經理的工作 值班店長需要全程監督值班經理的工作狀態,監督值班經理及時回收商品;值班經理未經過值班店長當面應允,不得私自離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