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余位在義烏開超市的麗水人成立了“駐義烏商超聯盟會”,一來抓超市內部規范化管理,二來應對越來越多的“職業舉報”。
近年來,因利益驅動,“職業舉報人”逐漸增多,他們往往具有專業的打假技能、熟悉消費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并以盈利為生,甚至利用法律空白和商家息事寧人的心態獲得灰色收入。隨著《食品安全法》《廣告法》等頒布新規,市場監管部門收到的“職業舉報”案件劇增。
記者了解到,麗水人在義烏開辦有800多家超市,多開在小區密集處和城鄉接合部,因規模不大、管理模式松散,被許多職業舉報人“盯上”,頻繁遭到投訴。
例如,去年7月,義烏市后宅街道某食品店從一名送面包上門的人手里購進花生蛋糕3包,保質期為6個月,但未標明生產日期。食品店老板購進后,沒仔細檢查就直接放在貨架上銷售。另一起案件中,市場監管部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其購買的香腸超出保質期。執法人員來到大陳鎮的食品店,發現確有過期香腸在售。調查得知,食品店老板從農貿城購進15根香腸,賣了10根。因管理不當,沒發現剩余5根香腸已超過保質期,仍放在貨架上銷售。
以上兩起案例,是經營者在進貨時或日常管理中存在疏忽,讓“職業舉報人”有機可乘。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兩家店主均被罰款2000元人民幣。
據統計,2015年以來義烏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了67起以超市、食品店為主體的行政處罰案件,其中無證銷售卷煙的29起、銷售商標侵權的5起、銷售不合格產品的18起、銷售過期產品的6起、其他性質的9起。從查處的案件可發現,很多違法行為的產生都是進貨渠道不正規,日常管理中存在疏忽引起,結果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面對愈發“專業”的“職業舉報人”,這次麗水籍的超市經營者不再被動防御,聯起手來成立“駐義烏商超聯盟會”。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的公職律師則為“聯盟會”的200余名會員進行有關超市知識產權和食品安全普法宣講,對“職業打假”糾紛中商家所擁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進行詳解,并提出應對知識產權侵權和“職業投訴”時要采取“預防為主,綜合應對”的方式。
“平日里經營管理要嚴把進貨渠道,做好索證索票;加強日常監管,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制度!甭蓭熣f,此外,“聯盟會”還可嘗試構建聯盟合作,升級供應鏈軟件!耙话銇碚f,生產廠家只會在商品身上打條形碼,但同一批次有多件商品,過期食品究竟是不是從賣場買的,根本無法查清。有些‘職業打假人’會利用條形碼不顯示生產日期這一漏洞,先到超市買一些快過期商品,等過期后再拿著重新買的同款商品小票和前次買的過期食品到超市索賠。”律師建議,為解決這一難題,超市經營戶可以聯合起來,升級供應鏈軟件系統,共同開發一套可以在機打銷售憑證上增加所售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批次等信息,以便對售出食品的信息動態管理。軟件研發后有條件的還可以申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同時,必要時應拿起法律武器,提升應對能力。”律師說,有些超市顧慮到企業形象和成本等問題,在遭遇惡意投訴時選擇息事寧人,而惡意投訴者正是看準超市的這種心態,才敢“無理爭三分”。遇到類似事件,不能因懼怕而選擇賠償,應盡快確認投訴性質及事實真相,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如果“職業打假人”漫天要價,甚至以向媒體公開、向上級舉報等手段威脅時,商戶要及時收集證據,甚至可以進行反投訴。
(來源:金華日報 記者 盛游 通訊員 吳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