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春天月底就要關門了,店方通知我立即把購物卡用完,否則下個月就只能到城陽的一家商場使用。我要求店方退款,但工作人員以卡上標明‘不退卡、不兌現’為由拒絕退款。”昨日市民管女士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表示,因巴黎春天單方面原因造成的購物卡無法在原有店面繼續使用,而不給消費者退款的做法表示不滿。對此,律師表示,商場變更購物卡消費地址,視為對合同內容的變更,需要雙方同意,消費者如不同意,商場應退款。
商場要關門購物卡沒花完
“巴黎春天還有十幾天就要閉店,可是我還有六千多元沒有花完。”管女士告訴記者,去年她在巴黎春天商場購買了近3萬元的購物卡,主要用于購買首飾和金貨。7月30日她接到商場里一家首飾店員工的電話,說“8月底巴黎春天就要關門了,到時卡就不能用了。”管女士立即趕到巴黎春天,發現一樓多家首飾店已經撤柜,只剩了一家。管女士在店里購買了大量首飾后,卡里仍有六千多元沒有花完。“購物原本是為了舒心,現在匆匆忙忙地把錢花掉越想越覺得不舒服。而且其它產品我根本不喜歡。”管女士說,她向客服要求退卡,但工作人員以卡上標明“不退卡、不兌現”為由拒絕退款。并表示該卡可以去城陽奧萊消費。“我去城陽也不方便啊,現在因巴黎春天的原因給我帶來了不便,商場應當給我退款。”管女士說。
登記卡號9月給予答復
記者撥打巴黎春天客服電話,接線人員證實巴黎春天商場8月31日將進行店面裝修整頓,并全面停止營業。對于管女士要求退款的情況目前尚不能給予答復。當日下午,巴黎春天法律相關負責人答復記者表示,“巴黎春天將于8月31日進行閉店裝修整頓,8月初公司分別以微信公眾平臺和短信的方式告知了顧客,并在店面門頭前發布了公告。在此之前商場仍然正常營業,購物卡也可繼續使用,也可在旗下的城陽奧萊使用。而到8月底未使用完的購物卡也不會作廢,具體下一步如何落實我們還沒接到通知。像管女士這樣不想消費要退卡的顧客還有很多,客服都已經記下顧客的號碼,9月的時候會給予統一答復。”
律師說法
變更消費地即變更合同
根據管女士提供的購物卡,記者看到三張購物卡上都注明 “本卡不記名,不掛失,不退卡,不兌現”以及 “本商場保留在法律框架內對此卡的使用規則進行修改的權利”。其中兩張購物卡中增加了 “此卡限在青島地區巴黎春天使用”的條款。
“上述部分條款為霸王條款,是無效的。”北京正平律師事務所姜東律師認為,消費者購買購物卡基于在山東路巴黎春天消費,如果商家變更消費地方,視為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需要雙方協商解決,如果消費者不同意的話,商家應當退款或賠償損失。企業在面臨危急處理時應當認真負責地解決問題,承擔起企業的社會責任,才能保住商家的聲譽。
(來源:青島早報 記者 于滈 實習生 楊海潔)